做财务软件的会计怎么移交(如何使用财务软件完成会计业务处理)

www.bjufida.com 在文章中给各位财务软件使用者介绍的是做财务软件的会计怎么移交如何使用财务软件完成会计业务处理的内容,相关问答解读应该能够对您有帮助,如果未能解答您的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

定制咨询

本文目录:

会计交接需要交接什么工作?

会计交接的内容

交接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会计工具、印章和其他资料(如户口登记簿、土地登记簿、会议记录簿、文书档案等)实行会汁电算化管理的村社,还应移交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相关资料

编辑本段

会计交接工作的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会计交接的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帐要相核对。个人帐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必须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的人有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

会计交接常见的问题

(一)会计调动或离职时,没有进行会计工作交接会计调动或离职没有进行会计交接,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会计管理不正规的企业里。在小企业出现这种情况较多,在大中型企业出现的较少。小企业的会计主管人员往往素质偏低,不知道会计法规关于这方面的要求,或者不懂得会计交接的重要性,在会计人员的更替中,忽略了办理会计交接。不正规的人事管理,也是造成缺少会计工作交接的重要原因。

(二)虽有会计交接,但手续不完备有的企业虽然也在会计离任时办理会计交接,但是对会计法规关于会计交接的具体要求不清楚,因而使得交接的手续不完备,出现如下种种情况:

1.没有监交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工作交接必须有监交人。一般会计人员离任,要由会计机l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离任,要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但是有些企业在会计人员离任时,只是由移交人和接替人参与交接,没有监交人。这种情况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离任时候出现的较多,原因是单位负责人往往不懂财务,不知道应该由他本人来进行监交,或者虽然知道但未予重视。

2.交接的内容不完整

在会计人员交接内容的完整性上,常出现的疏漏有:

①移交人已经受理的原始凭证未经处理即交给了接替人,有的甚至不经清点就交出,造成原始凭证的散失或难以处理。

②移交人已制作的记账凭证没有登记到会计账簿上就交给了接替人。

③应进行月结、年结,该合计、累计的账簿没有进行处理。

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有缺失,没有说明原因。

⑤纳税申报表、免税审批表等其他会计资料有缺失。由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外的其他会计资料比较零散,若没有编号,容易散失,交接时很容易缺少,而且当时难以发现。

⑥各种证件不齐全。很多会计人员负责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企业证件的保管,这些证件一般平时不常用,在交接时也容易出现缺失。

⑦没有移交有关文件资料。会计工作中会涉及到企业内外的一些文件资料,有的会计把这些文件资料作为个人物品。在离任时带走。

⑧移交人没有办理完的业务资料被当成无关紧要的东西被忽略,未交给接替人;或虽然交给接替人,但未进行强调说明,被接替人所忽略。

3.交接的内容不正确

在会计人员交接内容的正确性上,常出现的疏漏有:

①总账与明细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不符。

②会计账簿与财务会计报告不符。

③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与账面余额不符。

④银行存款账面余额既未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也没有做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⑤有关资产的明细账余额与实物不符。

⑥有关债权、债务的明细账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个人反映的情况不符。

(三)交接后接替人未按规定处理相关事务1.把有关会计事务的处理责任推给前任,不给予办理。会计交接后,前任会计往往会遗留一些比较难处理的业务。有的接替人怕麻烦,不愿管这些业务,往前任会计身上推,要当事人去找前任会计。前任会计因已离任,也不管,造成了推诿扯皮。

2.接替人不按规定延续使用移交来的会计账簿,而是另开设会计账簿。

解决会计交接问题的对策

要解决企业会计交接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采取如下对策:1.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会计主管人员的有关培训。

存在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会计主管人员对会计工作交接的有关规定不了解。应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会计主管人员在这方面的培训,使他们认识到做好会计工作交接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会计工作正常开展以及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的重要措施。同时还要让他们掌握有关会计工作交接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2.企业要制定会计交接具体办法。

企业要针对本企业会计岗位设置制定会计交接具体办法。在该办法中,要分别按各会计岗位说明会计交接的要求、内容和程序,并对容易出现疏漏的地方提出注意事项。

3.在企业人事制度和相关制度中对会计交接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在企业人事制度中应将做好会计交接列为会计人员离任的前提条件。在会计人员聘用合同中,要对会计离任后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和协助企业处理会计交接中发现的因移交人的责任造成的遗留问题作出约定。

4.监交人要区别不同的会计交接情况,注意把握关键因素。

在会计交接中,监交人是组织者和协调人,他应区别不同的会计交接情况,注意把握关键因素,保证会计交接的顺利进行。会计交接的质量是由移交人,接替人、监交人三者共同决定的。三者的业务素质、心态对会计交接都有影响,但是起主要作用的往往是移交人。一般来说,如果移交人的会计业务素质较高而且责任心较强,那么交接中在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上问题就会较少;如果移交人的会计业务素质较差或者责任心不强,往往会遗留较多的问题,会计交接就会不顺利。如果移交人的离任原因属于正常调动或离职,没有与企业或其他个人产生冲突,他在交接中应能够尽力做好应尽义务,在交接中起到积极的主导作用。如果移交人是被免职或是不情愿的被接替者所顶替,那么他会以消极的态度来对待交接工作,这种情况下,移交人在会计交接中往往不愿配合工作,会计交接就难以顺利进行。因此,监交人要根据移交人的不同情况来把握会计交接工作,尽力消除消极因素的负面影响。监交人在把握会计交接的进度上要不怕慢,务求细。移交人往往有急于离开的心理。所以求快。但是快就不好保证交接的质量,所以监交人一定要稳中求细,尽量不留后遗症。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离任的监交可由单位负责人委托注册会计师协助监交。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要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但是单位负责人大部分都不是财务会计人员出身,对于会计交接了解较少,并且工作繁忙,难以全过程地参与会计交接。这种情况下,为保证监交在实质上的作用,可由单位负责人聘用注册会计师协助进行监交。注册会计师因其独立性和专业性,可保证监交的公正、有效。

使用财务软件的单位如何进行会计交接

软件上的总账、明细账打印出纸质的,装订签字。交接表上还要注明软件上的账套数量,名称,年限

请问会计交接工作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会计交接工作要注意以下事项: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2、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3、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4、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5、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6、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会计交接工作前的准备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和代理记账会计怎样交接?

小单位的话,交接起来相对简单:清理好财务上的一些东西,打张表,签个字,交代一下要注意的事项就行了。

如是正规企事业单位,要走严格的流程。就要按程序办了。以下从交接前的双方准备、交接地点选择、交接过程的约定、交接后的相关事宜四个方面说明,供参考: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与你交接的是代理记账公司)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有关会计交接需要办理的手续 详细点

分类: 商业/理财 财务税务

解析: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会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这是对会计人员工作交接问题作出的法律规定。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连续进行;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

除《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形之外,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如下: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为了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通过监交,保证双方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办理交接手续,防止流于形式,保证会计工作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保证交接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压小,以强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威胁。移交清册应当经过监交人员审查和签名、盖章,作为交接双方明确责任的证件。(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后如何区分移交人与接交人的会计责任: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是说如果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那么他就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也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交接而推卸责任;如果所发现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方面的问题不在原移交人员的经办期间发生,而是在其后,则不应有原移交人员承担责任,而应有接管人员承担责任。

会计交接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这不仅涉及到会计工作的连续性,而且关系到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此要求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以及其他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不得敷衍了事,马虎应付。

请问会计交接的程序是什么

2.3.1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x0d\x0a 2.3.2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x0d\x0a 2.3.3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x0d\x0a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x0d\x0a (二)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x0d\x0a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x0d\x0a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x0d\x0a 2.3.4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公司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董事会派人会同监交。\x0d\x0a 2.3.5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x0d\x0a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x0d\x0a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x0d\x0a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x0d\x0a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x0d\x0a 2.3.6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x0d\x0a 2.3.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x0d\x0a 2.3.8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x0d\x0a 2.3.9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决算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公司领导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x0d\x0a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x0d\x0a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2.3.11规定的责任。\x0d\x0a 2.3.10 公司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x0d\x0a 公司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x0d\x0a 2.3.11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做财务软件的会计怎么移交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篇文章,更多关于如何使用财务软件完成会计业务处理、做财务软件的会计怎么移交的内容可本站进行搜索或者添加客服微信。

文章标签: 做财务软件的会计怎么移交 ,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www.bjufida.com立场。
本文系站长在各大网络中收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答疑咨询在线客服免费试用
×
服务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