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软件有什么规定(关于财务软件有什么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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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财务软件一般摊销几年

法律分析:财务软件是属于企业无形资产的一种,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和无形资产一样,无形资产按合同规定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使用年限或合同规定与法律规定受益年限中较短者作为其摊销年限进行摊销,合同、法律均未规定,则摊销年限不应少于10年。按照我国的法律,软件摊销年限最新规定是_如果是用于办公的一些软件,那么其摊销年限可以在两年以及两年以上;如果是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一般都是10年起步的;有些软件可能是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使用的,那么其摊销年限就是合同所约定的使用期限;也有一些特殊的软件在摊销方面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这个需要对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解读,也可以直接找税务部门或者是专业的税务服务机构平台来进行了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会计软件和服务

一、会计软件的功能要求

《工作规范》第六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保障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开展会计核算,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功能设计”,这是对会计软件功能的总体原则性要求。同时在工作规范中对于会计软件的功能做了许多具体规定。

(一)必须使用中文及对中文处理的支持

《工作规范》第七条规定:“会计软件的界面应当使用中文并且提供对中文处理的支持,可以同时提供外国或少数民族文字界面对照和处理支持”。第七条规定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软件界面要使用中文,也就是软件的功能菜单、操作导向、表单格式、提示信息、帮助文件等都要使用中文;二是要有对中文处理的支持,也就是要有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汉字编码支持能力,使汉字能在系统中正确输入、显示和打印。第三十七条也规定“企业会计资料中对经济业务事项的描述应当使用中文,可以同时使用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对照”。

(二)必须有符合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工作规范》第八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和编码功能”。第八条规定主要是要求会计软件具有与会计准则制度相符合的科目分类和编码方式,也就是说,会计科目应当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费用、损益等划分一级科目,同时科目编码也应当采用数字,通过首位数区分科目所属类型。

(三)必须具有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工作规范》第九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第九条规定主要是保证会计软件按照会计人员及会计监督人员易于理解的形式呈现会计资料,还原会计核算过程。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凭证和账簿有约定俗成的格式,这种约定俗成的凭证、账簿一直以来得到会计制度的默认,也是会计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会计软件显示和打印的凭证、账簿,应当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的内容和行业约定俗成的格式。

(四)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

《工作规范》第十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员的修改功能”。第十条主要规范三个方面:一是不可逆的记账功能。这里的记账,强调的是记账后果,而不是记账过程,与会计软件对记账操作如何进行后台处理无关。也就是说,凭证记账后,该凭证对相关科目发生额和余额的影响就发生效力,此后不管以任何条件输出账簿和报表,该凭证的影响都应当予以反映。不可逆的记账功能,就是说已记账凭证发生的后果不可撤销。当然,用红字凭证更正记账错误,则对冲的两张凭证都发生了记账后果,不属于这里所说的逆向操作。二是对记账顺序的保护。包括两方面:对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对已记账凭证删除和插入的禁止。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保证原始记账不被篡改。三是对记账内容的保护,禁止对已记账凭证关键信息的修改。关键信息是指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这里的日期包括记账凭证上记载的任何日期,例如制单日期、审核日期、记账日期等。操作人也包括经手记账凭证的所有人员,例如出纳、会计、审核人等。

《工作规范》并未对所有逆向操作加以禁止,而是抓住最关键的记账环节。因为核算流程中,记账是改变账户发生额和余额、最终决定报表数字的关键步骤。对记账功能和已记账凭证进行控制,防止对相关数据的随意篡改,是会计软件必须满足的要求。同时《工作规范》规定会计软件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关键信息的修改功能,但也意味着对尚未记账凭证的修改和已记账凭证其他信息的修改不受限制。如会计分录摘要会经常因会计人员信息掌握不充分而出现不准确,需要在记账后进行修改的情况,而且这种修改对核算结果不形成影响,对此种情况规范没有加以限制。因此,限制关键信息的修改,放开其他信息的修改,实现了信息化条件下会计核算可靠性与效率性要求的平衡。

(五)鼓励软件中集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功能

《工作规范》第十一条规定:“鼓励软件供应商在会计软件中集成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功能,便于企业生成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XBRL财务报告”。XBRL是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de的英文缩写,是一种新兴的电子财务报告格式,它以XML(可扩展标记语言)为基础,统一了描述财务报告的语义和语法,可以解决财务报告重复编报、重复录入等问题,实现对财务报告的自动分析和跨系统的信息交换,能有效地降低会计信息生产和使用成本,深度挖掘会计信息价值,因而在全球得以广泛应用。随着XBRL应用的深入发展,更多企业也将采用“嵌入式”的编报方式,通过会计软件系统数据直接生成XBRL实例文档。因此,工作规范鼓励供应商在会计软件中集成XBRL。目前XBRL软件产品需要进行认证认可。

(六)具有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

《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满足外部会计监督需要”。随着会计信息化的发展,会计监督也在不断迈向信息化。采用审计软件从企业会计系统中调取电子会计资料,并在审计软件辅助下进行查阅、分析并发现疑点,已成为会计监督常用的一种检查方式。但是,由于各种会计软件没有统一数据接口,调取不同软件中的会计资料需要不同的工具,各监督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都各自开发自己的接口软件,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实际使用效果也不很理想。制定并实施会计软件数据接口的国家标准,即可解决上述问题。会计、审计软件只要遵循这一标准,不需要开发繁杂的接口工具,就可以实现数据的交换,满足会计监督以及其他需求。

(七)具有电子会计资料归档功能

电子会计资料归档功能是会计管理软件的一项重要功能,《工作规范》第十三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具有会计资料归档功能,提供导出会计档案的接口,在会计档案存储格式、元数据采集、真实性与完整性保障方面,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归档应是对电子会计资料进行鉴别、整理加工和移送档案管理职能部门进行保存的过程。归档时,首先要进行鉴别,区分需归档和不需归档的部分,去除不需归档数据和冗余数据,对准备归档电子会计资料鉴定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按重要程度区分保管期限。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将归档的电子会计资料转成符合归档要求的存储格式,与其元数据一起按要求封装打包,从会计信息系统中导出,传送至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或归档制定的存储位置,然后对已完成归档的会计资料进行标记,以防止重复归档。这些功能需要在会计信息系统完成,即所谓的归档功能。归档功能最好还具有定期删除已归档数据,以释放存储空间的功能。

(八)会计软件应当记录生成用户操作日志

《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规定:“会计软件应当记录生成用户操作日志,确保日志的安全、完整,提供按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查询日志的功能,并能以简单易懂的形式输出”。这条规定的日志功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日志概念,而是为会计监督服务的用户操作日志。两者是有较大区别的,前者主要供技术人员使用,而后者直接供会计监督人员使用。具体来讲,用户操作日志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是完整性要求。会计软件必须保证日志记录的完整,将所有对会计核算结果可能形成影响的用户操作记录下来,包括对核算结果直接影响的数据录入、修改、插入、删除,对核算工作所依赖的基础数据(如会计科目表、银行账户信息、辅助核算项目信息、人员信息等)的维护。

二是安全性要求。会计软件应当采取技术手段,保证用户操作日志中的任何信息不被用户以外任何手段修改和删除。

三是可查性要求。用户操作日志必须提供对各类操作的查询,以便会计监督人员筛选出想要信息。查询应当可以按照操作人员姓名或用户名、操作的时间范围、操作内容等各种条件分别或者组合进行。

日志功能应当记录具体操作内容、操作人员及精确到秒的操作时间。对于不同的操作,需要记录的内容是不一样的。例如,对于科目的增加,系统应当记录增加的科目名称、代码以及属性。对于记账凭证的修改,应当记录修改的项目以及修改前后的内容。对于已结账期间的重新开启,应当记录开启期间的起止日期。

用户操作日志功能的规定意味着会计监督人员在检查工作中,可以通过日志来寻找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异常情况,以发现违规线索。除了反记账和对记账凭证关键信息的修改外,工作规范对其他修改和逆向操作功能并未禁止,而相关的操作轨迹只有通过用户操作日志予以记录保留。因此,日志的查询应当成为财政部门检查工作的一项标准程序,以排查核算中的高风险行为。

二、会计软件云服务

“会计软件云”是依托互联网的一种全新会计软件服务和使用模式。它是指会计软件未安装在企业本地,而是运行于供应商的远端服务器,用户通过互联网,以网页浏览器形式使用软件,会计资料通常情况下也存储在远端服务器中。其本质是会计软件和服务器资源的租用。会计软件云服务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也是会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工作规范》对“会计软件云”这一新型的会计软件服务业态进行了专门规范,主要是考虑到会计软件云服务的特殊性:一是在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情况下,用户企业可能忽略自身权利的保护;二是会计资料存储在远端,用户企业只具有访问能力而不具有控制能力,可能因权属关系不明而产生纠纷,甚至会计责任归属不明;三是作为企业内部职能的会计核算,其运行依赖于外部供应商的正常运转,存在着用户企业不能掌控的风险因素;四是大量用户企业的会计核算和数据存储集中于同一供应商的服务器上,业务异常的风险高度聚集。出于这些因素的考虑,《工作规范》从保护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企业会计工作持续进行的角度出发,明确了云服务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1)供应商应当从技术层面上确保客户会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这一责任不以客户是否支付服务费为前提。《工作规范)第十五条规定:“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会计软件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上保证客户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对于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客户会计资料泄密、毁损的,客户可以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2)云服务形成的会计资料所有权归客户,并要求供应商确保客户会计资料的正常导出。《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客户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使用会计软件生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归客户所有。软件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供客户导出电子会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客户导出电子会计资料的请求”。这一方面是落实单位会计责任的需要——如果客户对自己的会计资料没有所有权,就会出现会计责任不清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保证企业会计工作持续进行的需要——客户从一种云服务切换到本地会计软件或另一供应商的云服务时,就需要进行数据迁移。因此,云服务软件也应当与传统会计软件一样,提供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供客户导出会计资料,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供应商应做好对云服务中断情况的预案。《工作规范》第十七条规定:“以远程访问、云计算等方式提供会计软件的供应商,应当做好本供应商不能维持服务情况下,保障企业电子会计资料前安全以及企业会计工作持续进行的预案,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与客户就该预案做出约定”。由于商业的、管理的、技术的或者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会计软件云服务存在着中断的可能,如供应商解散清算、服务器遭受攻击瘫痪等。这种情况下,可能有大量企业的会计资料受到威胁,会计工作的持续运行受到影响。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工作规范作出了供应商提前做好预案保障用户会计资料安全和会计工作持续的要求和规定,并明确规定这一要求应作为供应商向客户提供服务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三、会计软件服务

《工作规范》对软件服务提出了三个方面要求:

(1)对供应商的服务提出的一般性要求。《工作规范》第十八条规定:“软件供应商应当努力提高会计软件相关服务质量,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解决用户使用中的故障问题。会计软件存在影响客户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进行会计核算问题的,软件供应商应当为客户免费提供更正程序”。会计软件不同于普通零售软件,它影响着企业的正常运转。供应商提供的也不仅仅是软件,其服务也是保障软件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售后服务决定着软件的使用效果。服务质量成为客户选择会计软件越来越重要的考虑因素,也是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在这一条中进一步明确了供应商的责任,即会计软件升级,如果是对功能的进一步完善或提高使用的便利性等,应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但如果是对影响客户按照会计准则制度进行核算的问题的修正,则不应收取费用。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对会计准则制度的执行。

(2)为用户提供即时性服务。《工作规范》第十九条规定:“鼓励软件供应商采用呼叫中心、在线客服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实时技术支持”。第十九条规定的目的在于引导软件供应商提高服务即时性。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带来会计软件功能的完善以及性能的提高,也为会计软件相关服务水平的提升、服务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可能。供应商在关注技术对软件影响、改进软件的同时,也应思考新技术在改善服务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例如,现在一些即时通讯软件中集成了远程桌面功能,使得远程控制已经成为大众化工具,不再需要专门的客户端软件。这为技术支持人员解决客户疑难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渠道。

(3)为开展会计监督工作提供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工作规范》第二十条规定:“软件供应商应当就如何通过会计软件开展会计监督工作,提供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这也是软件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会计监督工作越来越多地直接通过会计软件来进行资料查询、发现线索、分析问题。因此,供应商提供通过软件开展会计监督的专门教程或手册等资料,为会计监督工作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减轻了客户企业的负担。供应商编写会计监督相关教程、手册等资料,应着重注意专门性的要求,也就是说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应把监督人员可能用到的操作说明单独组织起来,要突出重点,根据使用频率排序,要有实用性、操作性,简洁明了,直接指明相关功能的菜单路径,使监督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能进行操作。专门教程和相关资料应当连同会计软件的其他手册资料一并提供给客户,以备会计监督人员查阅。

使用财务软件需要注意些什么

新建套帐时的注意事项。

拿到一套软件之后,不要急于去安装和尝试软件的各种功能。首先应该对软件的使用细则有一套清晰的了解,应了解该财务软件的运作流程。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套帐的初始化操作。

在用-友财务软件中,首先应该以管理员的身份新建套帐,建帐之后不应先去初始化期初余额,更重要的工作是进行财务分工!不要对我说你单位就你一个会计,即便如此,你也得进行财务分工,身兼数职:所有的财务软件都将凭证的录入与审核计帐相分离,以便交叉监督。最常见的财务分工方式是分成四人:系统管理员、制单员、审核员、记帐员。在以后的使用中,应该按帐务核算的分工以不同的身份登录财务软件。

进行科目设置。在财务分工之后,接着应查看由系统提供的会计科目是否能够满足你单位的核算需要,如果不够(准确地说,肯定不够!),还应该添加相关的科目。比如,在核算增值税的过程中,很明显地需要“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甚至三级科目,但你在系统提供的会计科目中不能找到,此时应进入“会计科目”模块,进行科目的添加工作,在添加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对科目编码的设置。如果是二级科目,该科目的前三位编码一定要设成对应的一级科目的代码。应该知道的是,用-友财务软件对科目的管理是以科目编码为依据的,如果科目编码设置错误的话,后患无穷!而且,科目只要设定好了,以后核算中想将之删掉都不行!

进行期初余额的设定。如果你新建套帐的启用日期是在年份中间,在录入期初余额时,不能在“年初余额”栏目中输入,这样做是徒劳的。我就曾因为该问题一直怀疑是否是有软件故障。正确的方法是在“期初余额”栏目中输入。在进行期初余额录入时,一定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因为,这些期初数据一旦发生作用时,你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去修改的!

财务软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会计软件提供的功能,能防止误操作和作弊行为。例如:对于程序文件和数据文件,软件应当有必要的加密或者其他保护措施,以防被非法篡改;软件应当具有在计算机发生故障或者由于强行关机及其他原因引起内存和外存会计数据被破坏的情况下,利用现有数据尽量恢复到破坏前状态的功能。

正确性

正确性是指计算正确和防止输入错误。例如:当输入的记帐凭证重号,输入的记帐凭证金额借贷方不相等,软件应提示或者拒绝执行;软件应当提供自动进行银行对帐的功能,根据机内银行存款日记帐与输入的银行对帐单及适当的手工辅助,自动生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机内数据进行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汇总的计算结果,应正确无误;软件应当提供机内会计数据按照规定的会计期间进行结帐的功能等。

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会计软件提供的功能,必须符合会计核算的规定。例如:软件中采用的总分类会计科目名称,编号方法,输入的记帐凭证的格式等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软件应当同时提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允许使用的多种会计核算方法,以供用户选择;软件应当提供机内记帐凭证打印输出功能,可以提供原始凭证的打印输出功能,必须提供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打印输出功能,打印输出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另外应当考虑版本的合法性。盗版软件没有可靠的技术保障,还可能出现数据丢失现象,对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会带来难以找回的损失。所以,用户应取得合法的会计软件,保障会计核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查询性

查询性功能是指能查询机内总分类会计科目的名称、科目代号、年初余额、期初余额、累计发生额和余额,能查询记帐凭证。另外,设计复合条件查询,模糊查询,为使用会计信息人员提供方便。灵活的界面切换功能,可以使会计信息人员很灵活地寻找凭证、明细分类帐、总帐的信息资料。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包括:会计软件的日常维护、用户培训、二次开发、相关技术支持和软件版本的升级换代。目前,会计人员的计算机使用水平还不高,靠自身的能力,无法排除会计软件运行中出现的全部故障,所以,还需要销售单位派出人员加以解决。如果拖延,会计核算工作就会被迫停止。所以要了解培训的内容、方式是否可行;维修服务人员是否充足;二次开发的方式是否具体;版本升级是否及时。

价格

会计软件售价中,一般包括软件价格、售后服务与培训价格。销售报价时,有时按软件价格报价,有时按两部分总计全额报价。所以,要注意报价含义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规定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什么?

第十条 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的修改功能。

你直接去百度百科搜这法规

新税法规定财务软件的摊销年限为多少年?

最短期限为2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财务软件为无形资产,购买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1、购入财务软件,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财务软件

贷:银行存款/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无形资产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扩展资料:

1、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2、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3、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4、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无形资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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